文學碩士學位要求:
語言學基礎不足的學生需先修9-12 個學分的語言學本科專業高級課程,以取得學位候選人資格。該課程包括:
• 語言學100(普通語言學),語言學142(語音學),語言學143(句法);
英語第二語教學(TESOL)專業的學生還需修:
• 語言學141(英語第二語教學), 語言學171(英語第二語教學實踐);
普通語言學專業的學生還需修:
• 語言學14(語篇分析),語言學148(社會語言學)。
欲取得本碩士學位,至少需修滿30 個學分,其中21個學分必須是200 級的碩士學位課程。 課程要求如下:
普通語言學專業: 學分要求:
核心課程: 12
語言學242 語音學研討課
語言學243 句法學研討課
語言學248 社會語言學研討課
語言學251 語篇分析研討課
選修課程: 18
獲准的本科高級專業課和碩士級的課程
英語第二語教學(TESOL)專業:
核心課程
從以下課程選擇三門: 9
語言學242 語音學研討課
語言學243 句法學研討課
語言學248 社會語言學研討課
語言學251 語篇分析研討課
必修課: 9
語言學237 英文第二語閱讀與寫作教學
語言學241 英文第二語教學研討課
語言學244 課程設計與教學評估
選修課: 12
獲准的本科高級專業課 和碩士級的課程
我們鼓勵學生選修與其興趣及研究方向相關的其他課程,以豐富專業知識。我們強烈建議學生選修以下課程,如:語言學134(英語結構分析),語言學146(實用英語教學語法),語言學165(語言習得)。TESOL 專業的學生,我們強烈建議選修:語言學144(語篇分析),語言學148(社會語言學)。
請注意:語言學100(普通語言學)不包括在學位所要求的30個學分以內。
候選資格考試:
一般在第一或第二學期舉行,在您對語言學有基礎的常識后(如,修完語言學100)。每學期的第一或第二個星期在語言學系辦公室報名,該考試通常在每學期的第二或第三個星期五舉行。